照亮平安回家的路 花蓮市長鼓勵民眾認養路燈

花蓮市公所「113年路燈認養」活動開跑,市長魏嘉彥8日前往福安廟,感謝市民代表江如玲和福安廟管理委員會的愛心支持,他們各自認養了10盞路燈,為花蓮市的大街小巷增添光亮。魏嘉彥表示,希望號召更多人參與路燈認養,照亮他人照亮自己,也點亮平安回家的路。
花蓮市路燈有8900盞,路燈電費及管養費每年逾2500萬元,市公所自106年推出路燈認養辦法,以一盞一千元的費用,開放讓民眾及企業認養,每認養1盞即張貼附有認養者名字的貼紙於路燈上,邀請有意願者加入認養行列,全市路燈皆可認養。路燈認養為一年一期,認養路燈的捐款收據可作為所得稅扣繳捐贈之用。

魏嘉彥表示,他感謝各界對於市政的支持,並為市庫的財政負擔盡一份心力,也希望民眾能一同響應,讓花蓮市的燈火更加明亮。有意願的民眾可撥打03-8322141轉分機171洽詢余小姐,或親至花蓮市公所財政課,一起點亮花蓮市的燈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