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警察局發布一級單位主管等重要幹部人事案
花蓮縣警察局後勤科科長、勤務指揮中心主任於113年1月16日屆齡退休,致需職務連動調整,經報奉內政部警政署核定,復經局長邀集2位副局長、主任秘書、督察長、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,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、專業能力、工作績效、發展潛能、職務倫理、內外勤職務歷練及單位主官(管)意見等原則通盤檢討遴補調整如下:(計6員,統一於113年3月25日【星期一】辦理交接【到任】):
一、保安警察隊副隊長張躍騰陞任後勤科科長。
二、玉里分局副分局長潘志華陞任勤務指揮中心主任。
三、花蓮分局副分局長溫劭瑜調任新城分局副分局長。
四、吉安分局副分局長盧廣勳調任花蓮分局副分局長。
五、新城分局副分局長張思親調任吉安分局副分局長。
六、主任秘書室局員涂錞德調任保安警察隊副隊長。